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工作部署,2024年四川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申报时间确定为3月1日一10月31日,用人单位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线上网报端或单位注册地所在残联线下申报窗口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无法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减免政策。 按照《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要求,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