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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年审的通知》

南湖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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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8部门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南湖区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年审办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南湖区区域内2023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办理时间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集中受理期为4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线下办理:周一至周五08:30-11:30,14:00-17:30)。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用人单位可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一)线上申报办理 

用人单位可用单位法人账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按比例就业”,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系统网报端进行申报。申报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单位、残疾人职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系统将自动生成审核结果。用人单位如对系统生成的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后待区残联就业服务机构人工审核确认。

(二)线下办理

对无法在线上办理的用人单位,可携带所需材料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进行现场申请办理,请联系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见咨询电话)。

四、注意事项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二)征收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下载打印电子确认书。

五、咨询方式


区域:南湖区 

单位:南湖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地址:渡船浜路189号204室

联系人:王旭、王悦

联系电话:82221998


《南湖区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年审的通知》

南湖残联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8部门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南湖区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年审办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南湖区区域内2023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办理时间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集中受理期为4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线下办理:周一至周五08:30-11:30,14:00-17:30)。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用人单位可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一)线上申报办理 

用人单位可用单位法人账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按比例就业”,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系统网报端进行申报。申报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单位、残疾人职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系统将自动生成审核结果。用人单位如对系统生成的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后待区残联就业服务机构人工审核确认。

(二)线下办理

对无法在线上办理的用人单位,可携带所需材料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进行现场申请办理,请联系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见咨询电话)。

四、注意事项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二)征收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下载打印电子确认书。

五、咨询方式


区域:南湖区 

单位:南湖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地址:渡船浜路189号204室

联系人:王旭、王悦

联系电话:8222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