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专栏
媒体新闻
案例分享
安置方案
项目介绍
关于灿聘
中文
|
EN
政策专栏
Policy
省份:
请选择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河北
河南
山东
江苏
山西
陕西
甘肃
四川
青海
湖南
湖北
江西
安徽
浙江
福建
广东
广西
贵州
云南
海南
内蒙古
新疆
宁夏
西藏
城市:
请选择
查询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2016年《“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
2016年《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2017年《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8年《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2019年《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2021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2020年关于印发《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调整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北京市关于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的通告
1
2
3
4
5
下一页
最后一页
《上海市调整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上海人社
下载文件
打印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921元/月,下限调整为7384元/月。本市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307元/月。
专注残障人士的就业和雇佣服务
《上海市调整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上海人社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921元/月,下限调整为7384元/月。本市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307元/月。